啟示錄十二章十一節:「弟兄勝過它,是因羔羊的血,和自己所見證的道;他們雖至於死,也不愛惜性命。」
(1) 羔羊的血:
甲) 屬靈爭戰得勝的根據是在於羔羊的血:血不光是為著赦免,血不光是使人在神面前能得救,血並且是勝過撒但的根據。
乙) 撒旦的控告使人軟弱無力:撒但就是把人控告到一個地步,使人想像自己是一個毫無用處的人,使人失去和它爭戰的地位。我們不是說基督徒不需要對付罪。基督徒對於罪是應該有感覺的,但是,基督徒不需要接受撒但的控告。撒但可以控告,但是我們能夠說,祂兒子耶穌的血,洗淨我們的罪(約壹一7)。我們說我們是有罪的,我們不是說我們沒有罪,但是,我們不接受撒但的控告,「一切的罪」因為我們有寶血,在神面前還是潔淨的。我們不能相信控告過於相信寶血。犯罪是羞恥的事,不相信寶血是更羞恥的事。我們要學習相信羔羊的血。
丙) 獻到神面前的是寶血,不是夠好的自己:羅馬書五章九節說:「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……。」靠著寶血我們可以平安的來到神面前,不是靠著屬靈的長進。我們的洗淨是因著血,我們的稱義也是因著血。我們絕不接受撒但的控告。我們可以對主說:「主阿,按著你所知道的血的價值,來成功在我們身上。」不是按著我們所知道的,乃是按著主所知道的血的價值,去對付撒但的能力。
丁) 基督徒的良心:屬靈的爭戰,需要一個無虧的良心,只有血能給我們一個無虧的良心。希伯來書十章二節說:「良心既被潔淨,就不再覺得有罪了。」我們如果不保守自己有一個無虧的清潔的良心,我們對於撒旦就無法對付。撒旦能用成千成萬的理由對我們說話,我們一接受,我們就倒了。它有成千成萬的理由對我們說話,我們唯一的回答就是用血。沒有一個撒但的理由是血所不能回答的。所以說血造就了我們基督徒清潔的良心。
戊) 主耶穌當中保當大祭司:讓我們看見主耶穌作我們的中保,主耶穌為我們辯護。讓我們看見血是對付撒但的根據。我們如果知道血的價值,就不知道在地要增加多少平安快樂的基督徒。何等寶貴。弟兄勝過撒旦,不是因為他們的長處,不是因他們的長進,不是因為他們的經歷;弟兄勝過它,乃是因為羔羊的血。
(2) 自己所見證的道:
甲) 這裏的見證是對人說的,不只是對自己。你在神的面前有血,你在神的面前就有膽量,你在人的面前也就有見證。不只見證罪人能得赦免,不只見證人能因著基督蒙悅納,並且見證神的國。「見證」就是告訴人說,到底在基督裏有些什麼。見證的話是要說出來的。得勝者要多多的宣告基督的得勝,把這一個事實說了再說,這是撒但最怕的事。
乙) 不只禱告更要見證:使徒行傳第三章,彼得、約翰在殿的門口看見那一個瘸腿的人,彼得所作的就是對他說話:「金銀我都沒有,只把我所有的給你,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,叫你起來行走。」這就叫作見證的話。不是禱告神求神對付他,乃是奉主的名用宣告直接對付他。見證的話,是給撒但的一個打擊。主耶穌的工作所給我們的,不只是血,使我們能得著保護,並且給我們見證的話,能使撒但潰退。
(3) 不愛惜生命:「他們雖至於死,也不愛惜自己的性命」。這是得勝者在爭戰中的態度。這裏的「性命」有兩個意思:一個意思是指著肉體的生命說的,還有一個意思是指著魂的能力說的(「性命」也可譯作「魂」)。我們先看關於魂的能力 — — 天然的能力。撒但對付我們最好的辦法,就是使我們用自己的力量來作事。撒但就是要我們自己動,就是要我們用自己天然的能力、血氣的能力來為神工作。
甲) 除去天然的能力─自己的魂死了:人的聰明、口才、人格及專業能力,沒有經過十字架的對付,是不能獻到神面前的。教會的失敗就是在於人把他天然的力量帶到教會裏來。我們總得被神帶到一個地步,變成一個戰競恐懼的人,變成一個離了主不能作什麼的人(不是口裏說說,乃是的確如此的人),才能在神的手裏有用處。
乙) 認識十字架:保羅說:「我……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,只知道耶穌基督,並祂釘十字架。我在你們那裏,人軟弱,又懼怕,又甚戰兢。我說的話講的道,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……。」(林前二2–4)凡出於神的,都是十字架所殺不死的,如果是十字架殺得死的,那一定是出於人自己的。經過十字架還爬得起來的,就是出於神的;經過十字架爬不起來的,就是出於人的。在十字架面前,人是軟弱戰兢,沒把握,不敢誇口,不敢驕傲。
丙) 不愛惜肉體的身命:我們就是死,我們也要為神站住。約伯記第二章,撒但在神面前說,人是以皮代皮,人情願舍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。撒但說人看重性命過於一切。但是神說,得勝者並不愛惜自己的性命。得勝者的態度是:不管撒但在我身上作什麼,就是要我的性命也可以,但我總不向撒但屈服,我總要向神忠心。